保罗善于在长期合作中挖掘模特人性本质,下图分别是在1987年和1998年拍摄的Kirsten Owen,随着模特的成熟,镜头语言也随之变化和深入:

厌恶闪光灯的亮度

保罗·莱维希始终执拗地拒绝电子闪光灯的瞬间高亮度和强度,而坚持使用瓦数输出较低的钨丝灯光或来自天井或窗户的自然漫射光,他的作品常会因为低照度的长时间曝光而显得画质模糊,色彩迷离,也由于低照度不得不开大光圈而导致大画幅画面的极小景深。

保罗·莱维希拍摄的人物肖像,往往是脸庞和眼睛还算对焦比较实,而肩膀和头发就已经模糊难辨了。为了避免低照度长时间曝光导致的色温不足对画面效果的干扰,保罗·莱维希通常将图片制作成黑白影像,这样就使画面有了特定的韵味。由于低照度拍摄不得不弥补曝光量,他经常要采取1秒、2秒甚至更长的快门时间。模特不得不屏气凝神地面对镜头,使得保罗·莱维希镜头下的模特眼神常常是独一无二的——渐进迷惘、渐进迷离的眼神,似乎在那凝神的时间流逝中,相机截取了每个模特灵魂栖息在肢体中的痕迹。甚至在日常的合影留念拍摄时,他还会固执地要求身边的朋友将相机闪光功能关掉。他说,“我恨闪光灯”。

“宝丽来相纸用完时,就是我的末日”

保罗·莱维希所惯用的一整套技术手段牢牢地控制了他影像的方向,并支撑了保罗·莱维希独一无二的个人摄影审美观念的定力。加上他悉心与服装设计师以及造型师相配合,就必然产生了这种特定流程下的影像作品了——宝丽来波拉片所带来的新鲜色彩,丰富细腻的影调反差,以及即拍即现的拍摄方式所形成的精确控制,使他的图片不光是时尚影像中永不褪色的风景,还同时具有了相当的收藏价值。这个标记自1980年他用宝丽来为迪奥拍摄的广告以来,已然成为业界识别他与众不同风格的影像标记了。

坚定地寻找自己的路,而绝不人云亦云,变换风格,这是保罗·莱维希所信守的原则。总会听到人们说“艺术家要勇于挑战自己突破自己”,而他却自有一套寻求事业发展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做事原则。他说,“现在的摄影已经融入了许多计算机技术,而且瞬息万变,我有时也不得不用计算机润色修片,但我总是控制在最小程度上的调整,而不依赖于数字技术,我已经很习惯接受真实照片的样子了,我觉得艺术家为了发展自己,也可以采用很多新技术,技术可以变化更新,但是风格不能变化,我不担心自己因为风格不变而被淘汰。”当被问及,对于已经停产的宝丽来相纸他有什么对策,他说“我感到无可奈何。我所拥有的存货还可以坚持几年时间,但总有一天会用完的。那将会是我的末日”。